不再给宇宙增添更多烦恼,而是发射出一串串可爱泡泡。
有些黏糊糊的暗恋心事,早就被时间晾干。月光的亮度刚刚好让她们看见彼此的脸,有点想靠近,又不想靠太近。
即使是多弯的盘山公路或泥泞小道,即便一队人要冒雨推车趟过五公里泥泞的路,两个人搭伴而行,心里总归多一份慰藉。
闻笙沉吟片刻,轻轻捉住迟绛的右手,认真看着她的眼睛:
还在念书的时候,闻笙对人情态度冷淡,对热爱的事情却可以投注无限心血。在她身上有一股犟气,喜欢求根问底把事情钻研透彻。
不想再做邻星的居民,好遥远,好麻烦。
闻笙有时哭笑不得,自己都快要和世界绝缘了,迟绛怎么还会在一旁暗戳戳吃醋。
车子还在公路上行驶,闻笙能感受到迟绛压在自己背部的重量,心里反而多了几分踏实。
一份正式的表白似乎都显得多余,夜空的星星已经见证了她们两个人太多秘密。租了帐篷在星空下露营,穿厚厚的冲锋衣朝宇宙发射小小信号——
读迟绛的手写卡片时,一不小心就联想到她生着闷气埋头练字的较真儿模样,于是轻笑出声,一颗心变得轻盈俏皮。
事实是她的暗恋发生得安静又盛大。占据着同桌的有利地理条件,她不动声色记下了迟绛喜欢的一切。
喜欢迟绛这件事,她也是同样的执着,决心喜欢了,便恨不能翻来覆去将人喜欢个透彻。
也许月光的魔法是把人类变乖巧,她们揣起多余的心思,只是额头抵着额头轻蹭,像两只友好亲昵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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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吃起醋来就哼哧哼哧练字,一学期下来,字帖写了两本。感情不见有多少进展,笔锋倒是锐利了不少。
“请让我搬去你的小星球吧。”
两颗脑袋歪倚在一起,衣服上沾着不少泥巴,身体也因旅途奔波而有些黏腻。可是晚风吹过来,她们只需要对视一瞬,就知道彼此欢喜得干净清爽。
只有闻笙知道迟绛在遇到难题时会忍不住捏耳朵,也知道迟绛埋头练字时是吃醋了。
以至于闻笙后来收到她的情书时,能隐隐约约从文字中嗅到一股酸酸甜甜的奇异果味道。
“闻笙,”迟绛闭着眼睛,悄声呢喃:“我不要再用触角给你发射小信号了。”
喜欢摩托,于是连带着摩托的构造、历史、赛事,和车轮可能驶过的公路,她都执着探索。
公路上的故事倘若摊开来讲, 恐怕每一公里都需要一整个章节来书写,因为大脑一刻不停地在思考着,车轮每转动一圈就冒出一个灵感, 眼前的一切都那样陌生, 陌生的体验也总能酿造出新奇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