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对于十多年前的事情,你会有印象吗?”
醒酒茶没有降低酒精度数的功能, 只是起到缓和的作用, pto的酒都是后起劲的,她后知后觉想起一个关键点, “二哥,你刚才说什么?”
未婚妻
“大小姐。”他看到她一只脚趿着拖鞋一只脚穿的凉鞋。
现在亦是如此,把探究追问写在脸上。
她踩着细高跟,个头稍稍高出几公分,无瑕的脸蛋浮着些许醉意和疑惑,“你说你习惯这样叫,你以前也这样叫过我吗?”
还挺好看的, 码数也刚好。
“哦。”初梨没怀疑,试探性抛出一个问题,“二哥你记忆力好吗。”
她讲完,眼眸飘着“还好他不记得这件事”的庆幸,透着大学生一般的清澈。
初梨垂眸, 挑拣着脚下的两双鞋, 一双三十五码的细凉鞋,一双eva材质的舒适拖鞋,缓冲的酒劲让思维变得缓慢,思考自己待会要去洗澡, 得穿拖鞋,脑子这样想的, 又忍不住试穿了那双没穿过的凉鞋。
她重重放下杯子,不乐意理他,“骗子,我不理你了,我去洗澡了。”
他们没领证,不过两家父母已经商定好, 且有了初梨外婆的一纸婚约, 做夫妻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傅祈深说:“没有。”
“是这样吗。”初梨若有所思点头,红唇抿过杯子,半杯醒酒茶下去,人突然清醒,微细的喉咙被水呛住,猛地咳嗽两声。
“大小姐。”
初梨揉了揉晕乎乎的额间, 维持着一丢丢理智, “也不行,我才二十二岁, 把我叫老了。”
“别叫我。”
“哦,那就好。”她舒了口气。
叫名字显凶, 叫其他显生疏,那就只剩下叫夫妻之间的称呼。
傅祈深:“所有人都这样叫。”
其实初梨按年龄算的话并不是初家大小姐,是二小姐,她的一个姐姐前些年才相认,因为不常联系,周边人又叫惯了,她仍然是大小姐,从未改过。
“好,以后不叫名字。”傅祈深薄唇抿着,视线深邃,“你想我叫你什么,lily?大小姐?还是。”
惯会挑的。
“你不记得就好。”初梨脱了拖鞋,晃了晃两只脚,挨个套上一只拖鞋,“我小时候有一次无意之举,害你丢脸。”
在她幽怨朦胧的醉眼注视下,他补充,“老婆?”
“你不是说你对十多年前的事情没印象的吗?”她问。
“还行。”
“上一句。”
而且很清楚,细节到裙子颜色都记得。
“……嗯。”她趿着凉鞋走了两步。
“……”
“我那天穿着粉色的蓬蓬裙,手里抱着一束花,大人夸我像个漂亮的新娘子,说要把我嫁给你。”初梨仔细回忆,“当时我又不认识你,吓死我了,立马拒绝了你,说要嫁给傅子越。”
“你鞋子穿错了。”
“哪一次。”
傅祈深又倒一杯醒酒茶,递过去的时候说:“大小姐那天穿的不是粉色的,是白色的裙子,怀里抱着的是小熊玩偶。”
“怎么了?”
她不是说这个称呼不能叫,而是不喜欢。
她低头。
“其他的不记得,你说的这件我记得。”
她怎么不记得这些事。
她和她的个性一样,明目张扬。
“你醉了,早点休息。”
不该和一个醉鬼解释这么多。
在初梨的认知里,她觉得叫大名就是凶她的表现,这和她家里和身边人从小到大只叫她小名有关系。而在傅家,叫本名都是老爷子的恩赐,老人家真正发火的时候,不是混账东西就是死小子,这样相比,不止他们两个,连两个家庭,都有着着不小的差别。
“那就大小姐。”傅祈深没和她多纠结, “我习惯这样叫。”
就这种认知程度,还说没醉,不喝醒酒茶,去医院挂号都得查个脑核磁。
“大小姐。”傅祈深说,“你要去休息吗?”
至于宝贝, 亲爱的之类的,过于肉麻, 更不行。
能开着阿斯顿马丁跑车跟踪他,制造的声音比拖拉机过山还要大,生怕别人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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