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至此,许为次也终于开了口。
他能从潘幼柏眼里看到浓烈的恨意,一种被平静裹挟住的暗潮汹涌。
几日后的法庭上。
在凶器尚未找到的情况下不好判断杀人手法,单凭许为次本人的石膏模型一说难以成立。
但是能够确定租住人是潘以凝和许为次二人。
“我坚持程序正义,只是对我而言,那是走向结果正义’最宽‘的道路。若是不能保证公平,让无辜者含冤,让恶极者脱罪,那是权利的倾斜,也是我们的无能和失职。”
铁笼内全是刮痕,笼外还有血迹残留。
面对公诉人拿出的证据,潘幼柏一一质证,“关于证据三,死者伤口呈撕裂状,齿痕清晰,但尺寸过大,与人齿明显不吻合……”
“而证据四,七里巷的监控覆盖范围不够,仅有的监控记录中有拍到死者潘以凝的身影,但一次都没有拍到被告许为次,缺乏犯案经过,甚至无法拼凑出前因后果。”
潘幼柏欺身,白色的光带落到脸庞上,眼中晦暗不明,“该你死的你说不说都得死,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增加别人的工作量。”
那份平静让许为次首次感受到,有的人真的与众不同:不因感情影响判断;不因私事混乱公务;不因情绪阻断逻辑。
“证据五,死者潘某确有被家暴的痕迹,但是双胞胎姐妹除了死因之外,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过往也没有受到过损害,说明被告人许为次对双胞胎没有杀人动机、主观恶意,而且不能排除被告当时人身受限……”
法医鉴定结果是撕咬伤,给出的凶器预设是类似于大型猫科动物的牙齿,例如狮子。
上巧舌如簧便为犯人洗去罪孽、从轻判处,金牌律师也不例外。”
圈养野兽这个观点早在最初就被两方否定了,不现实。不论是野兽从哪来、抑或无一人发现,证实不可能的线索一大堆,证明有可能的线索除了一个巨大的伤口外,一无所有。
潘以凝左侧肩颈有一处巨大的伤口,伤及颈动脉,失血过多是明确死因。
围栏投下的阴影一格一格印在纸上,潘幼柏便细细沿边描着,像小时候把课本上包口的文字涂黑似的,“一分罪一分罚,我们实际的作用只是让一分的罚不要变成两分,也不要变成半分。”
房间内陈设简单,但一座足有两米高三米长的铁笼相当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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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过程中,警方在七里巷发现了一处租住房,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房屋破败,所以租金便宜,手续也是粗略带过,以至于查到这花了很多时间。
痕迹明晰,没有类似于凶器来回进入和用力不够的情况,也就是说咬合的力度很强,绝不是人类可以不借助外力达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