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着讲究,眼神明亮的夏洛克一上岸就被不怀好意的人给盯上了,这种人常驻码头,专门对第一次来哥谭的外地人下手。
他受够了一直猜测下去,等到他们在一起的那天,他一定一定要全部问清楚!
他的礼物
太讨厌了,这句话真的只是在说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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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地躺下,安详地闭上眼睛,仿佛已经去世一样。
格劳克斯,海神?不,不对,auc也是拉丁语,是闪闪发亮的意思,同时也指向了绿色的眼睛。
“可以叫格劳克斯吗?”
达米安一只手捂住了脸,闷闷地说:“你就这么不怕死。”
“你说的可不准,下次有机会的话,再让我见见它吧。”我弯起眼睛,一字一句说道,“带上手套口罩的那种。”
“几点咳咳咳”我猛地坐起,急得被口水呛了,让残破的喉咙雪上加霜。
“叶穹?”
“已经周三了。”
达米安的心在被审判的边缘高高吊起,迷迷糊糊地在云层中漂浮时,因为一个虚无的、没有根据的猜测而疯狂跳动。
是他想多了吗?也许叶穹根本就不知道这些冷门的知识。可她去过很多地方,又说不定,那个聪明的福尔摩斯曾经对她说过。
一股热流顺着脖子后面攀上耳根,达米安热得想把空调全关了。
很多年前,也就是蝙蝠侠刚出道几年,哥谭还在群魔乱舞的年代。夏洛克也处于最叛逆的年纪,虽说现在他没成熟多少。他费尽心思甩开了迈克的眼线,千里迢迢坐上偷渡去哥谭的船,登上了着座梦寐以求的罪恶之都。
“它叫什么名字?那只小狗。”
其实,哥谭的罪犯对于夏洛克的吸引力其实没那么大。
“周二的九点十七?”
可这一次他们挑选错了对象,夏洛克劫他们的富,济自己的贫,抢了一身带有海腥味和烟臭味的脏污夹克穿在了自己的身上。化身哥谭街头随处可见的混混,如同一只鱼游入了大海一样,游刃有余地成为了一个毫不起眼的哥谭普通市民。
达米安愣怔的样子看上去有点呆:“没有取名。”
“不怕啊,如果因为害怕就要错失这么一只可爱的小狗,那才要后悔一辈子吧。”
叶的那些朋友不是对她不好,而是你不能指望那几个情感障碍的高智商人士对她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没什么,我误机了,准备好吧,有一个麻烦的人要来哥谭了。”
作者有话说:
满脑子的猜测最终只化为一句话说出口:“好,它会喜欢这个名字的。”
“几点了?”
我怎么怪他。
“九点十七,有什么事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