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章(2/2)111  七零:为活命我强吻了最疯反派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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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抓住时代的给予的机遇、红利,或许她的梦想还真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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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要能穿出门的,不能和她的胸衣一样搞得花里胡哨,只稍稍改良了下。

索性自己做了件。

她的分享欲很强烈,想送陈晴晴一件。

她本来想去百货商店买一件胸衣,但百货商店胸衣有是有,但码子都是均码,根本不合适。

而她穿到的这个时代,服装现在都还是清一色的蓝灰黑,款式来来回回也就那几样。

沈莹莹对这件作品很满意,不仅比裹胸布的舒服多了,而且也更好地撑得起衣服。

再过两年,等国家的大门重新打开,她的机会就来了。

她本来是想给自己做的,但想到原主的衣服还蛮多。

不过陈晴晴的思维显然还没有她那么开放,虽然惊异穿上身的效果,但根本不好意思穿。

由于没有海绵,只有棉布,也没有调节金属扣,只有普通纽扣,所以在款式上她稍微改良了下。

看了第一眼就不敢再看第二眼。

为了美观,还在前面加了两根粉色小丝带,系成蝴蝶结。

那就给谢方竹卖个好吧,毕竟现在还得依仗他生活,得好好哄着。

从形状上来看,陈晴晴大概能猜出是什么东西,只是那样式……

再者原主给她三哥,买来做结婚新衣的两套布料也还没动,刚好可以用来消耗。

腼腆的陈晴晴就惊呆了,圆圆的脸蛋通红。

给谢方竹做了套衣服。

这个时代的女性保守,穿的不是勒的紧紧的小背心,就是裹胸棉布。

而且就谢方竹那脸那身材,就算披个麻袋也是帅的,颜色什么的也就无所谓了。

而谢方竹那柜子里就几件衣服,少的可怜。

沈莹莹也不强迫,直接开始了在这个时代她的第二件作品。

要在竞争激烈的服装行业里,把品牌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地步,比登天还难。

这样不仅能托的稳,形状也好看,更方便穿戴。

她的第一个作品,是给自己做了件胸衣。

选用粉色棉布,关键地方加了厚度,长度也增加了些,做成前扣式胸衣背心。

原主穿的就是裹胸棉布,穿/脱不方便不说,还得勒得死紧,不然容易掉,总之老不舒服了。

说实话,这颜色她真不喜欢,但布料是现成的,也没法改。

……也太奔放了点吧?这怎么好意思穿呀?

她对这件作品很满意,献宝似给陈晴晴看。

沈莹莹给他做的是这个年代的基础款,一件深蓝色棉布衬衫,和一条军绿色直筒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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