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1章(2/2)111  快穿:暴走吧,女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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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齐:“有人要他命,他只慌不择路的逃跑,进入了本王的地界。”

肉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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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心颜:“那,那你喜欢她不是很正常吗?”

沈心颜这话,有提醒的意思,毕竟她可以撮合百里齐和白莺莺,做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度”女主,可百里齐弯了,她想想都没法忍。

“怎么了?”

不会吧,原著到底让她改成了什么样?

百里齐:“那又如何?”

他怎么连青梅竹马也不喜欢了。

好像就百来字篇幅,用来阐述为什么琅琊国的战力这么强,全是这位质子在南燕的忍辱负重贡献菊花的功劳,关于秋夜白在南燕国的生活细节,并未着墨。

百里齐故意这么说,就是为了让她离白莺莺远点。

“刚才来,到处找不到王爷,也不见王爷的人,原来是去救三世子了,这世子也是顽皮,大冬天的上山干嘛,被野猪夹差点夹断腿,王爷救他,该不是这野猪夹是王爷放的吧,不然王爷的雅舍附近,哪个猎户还敢来放野猪夹了。”

沈心颜:“王爷为何救他?”

沈心颜一怔:“王爷此话何意。”

果然果然,沈心颜就说嘛,原著再怎么被她改的一塌糊涂,她也没改人家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设定。

沈心颜一愣。

百里齐:“所以,你以后离莺莺远点。”

原著里,秋夜白这个人物只出现了几段而已。

沈心颜脱口而出:“你们可是青梅竹马。”

这意思,秋夜白脚上的野猪夹不是在这座山头上中的,而是被人追杀途中,在别处中的,为了逃命,他误打误撞亦或者是故意闯进了百里齐的地头。

百里齐漆黑的瞳孔,深邃的落在她眼睛里,微风透过树林,拂动他额角一缕碎发,扫过俊朗的五官,或许是有点痒,他左边脸颊抽了抽:“你何以会认为,本王喜欢莺莺。”

百里齐:“他是个很有才华的人。”

沈心颜尴尬了:“呵呵,当然当然,王爷只喜欢白小姐吗。”

该不是,他口是心非,亦或者,这句话包含着别的意义。

沈心颜小声嘀咕,不是因为人家长的好看吗?

她说的小声,百里齐还是听到了:“本王对男人没兴趣。”

不过想来,作为质子,他的日子不能好过。

百里齐淡淡道:“他中的不是陷阱,是陷害。”

心塞到爆炸

百里齐蹙眉,忽然一把拉住了沈心颜,沈心颜跨出去的那步,没站稳就被扯住了胳膊,还好有武功根底,左脚为轴,原地转身,站的稳稳。

百里齐:“本王,不喜欢她,你听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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