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穿书进棺材里(2/2)111  7o闪婚军官后,国家给我做靠山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她怕原主的长相会勾引徐伟明的心,就和家里商量把原主嫁的远远的,卖个好价钱。

说起来她也算是高学历人士了,这些年又偷着和牛棚里的那些人学了不少本事。

走起路来每一步都沉稳坚定。

到了沈宝珠上学的年纪,她为了身边能有一个小丫鬟伺候,才让原主跟着她一起上学。

这本身就不合理,她自己就不警醒一下吗?

比原主沈清灵小两岁,今年十六。

原书里,女主沈宝珠是狗探头大队老沈家千娇万宠的宝贝疙瘩。

她前十六年的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想方设法的欺压原主沈清灵。

而沈宝珠在原主离开家的时候,从她脖子上抢走了那枚从小就挂在原主脖子上的银戒指。

沈宝珠也从此过上了首富太太的幸福生活。

小小一个人,从小手上的冻疮就没好过。

怎么就穿到了给女主送金手指的小可怜炮灰身上了?

又在一次意外受伤后,银戒指沾染了她的血,沈宝珠成功开启了戒指空间。

虽然这个年代不允许封建迷信,但也避免不了村子里有些人偷偷摸摸的做这些事情。

因为运动的事情,上到高中毕业,两个人就回到村里。

巧了,刚好赶上李大宝夭折。

尽管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还要干苦力,哪怕原主面黄肌瘦,长相也在十八岁的时候长开了。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沈家就把沈清灵卖给了李大宝家。

全家人都知道原主是老沈家的养女,从小洗衣服做饭就是她的日常工作。

而沈宝珠也凭着这枚银戒指顶替了原主的身份认了亲。

她已经压不住内心到处乱撞的小鹿了。

她堂堂一个二十二世纪的全球全能王冠军,只是参加完最后一项比赛,回家睡了一觉。

而沈清灵完全没听见对方说什么,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眼前越来越近的大帅哥。

病房的门被从外面推开了。

而这时的沈宝珠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看上了来狗探头大队下乡的知青徐伟明。

更何况,这么多年,沈家都不给她一口饱饭吃,李家上门提亲,就允许她上桌吃饭了。

怎么就吃不出那饭菜里被下了药呢?

回忆完原书内容,沈清灵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造孽啊!”

的确是穿书了。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原主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沈清灵转头看清来人长相时,内心早已经开始咆哮了。

深邃的眼眸,斧刻刀削般的五官,高挑的鼻梁,一头干净利索的短发。

完美的身材比例,让沈清灵不自觉的联想到,那笔挺的军装下面覆盖着的八块腹肌,手感肯定特别好。

说起来,就是原主远嫁了。

反正到时候往棺材里一放,往地底下一埋,谁也不知道里面埋的什么人。

“吱!”

啊!啊!啊!

这是什么绝世帅哥啊!

看到沈清灵已经醒来,顾景辰手里拎着饭盒,大步走向病床。

寒冬腊月也要在河边洗衣服。

“你醒了?”

靠着空间内数不尽的金银珠宝,和徐伟明一起创业,再加上原主亲生家庭的帮助,沈宝珠和徐伟明一跃成为了当地首富。

身高腿长,身姿挺拔,目测至少一米八五。

在学校,原主不但要伺候好沈宝珠,还必须学习成绩也要好,方便沈宝珠在考试的时候可以抄袭正确答案,从而才能排名全班第一。

关键是这个原主也让沈清灵挺无语的。

唉!或许这就是剧情的强大之处吧。

后来改革开放,原主的亲生父母找到了老沈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