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章(2/2)111  跟着表哥穿七零[古穿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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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盘的份量都很实诚。

宋璨瞬间惊恐极了,她没想到大白天竟然就有人敢动手,

宋璨首先尝了一口红烧肉,肥而不腻,香甜软糯,入口即化。

宋璨推门进去,走到前台点菜。

准确地说,是饿醒了。

宋璨这顿吃的很满足,可以说是她来到这之后吃的最好吃的一顿了。

既然来了这,怎么能不吃一顿经典菜系——红烧肉呢。

剩下的菜,她打包放在带来的铝饭盒里,准备带回去当晚饭。

作者有话说:

宋璨花了半个小时收了尾,做好后,试了试大小松紧,正合适,这才安心地洗漱休息了。

没白来!

国庆假的第二天,宋璨睡到中午才起。

两个素菜做得也很不错。

宋璨愉快的点好了餐,交了钱票,随后在一楼找了一个靠墙的位置等服务员叫她。

心里还想着,下次来再尝尝这里的糖醋排骨。

等了大概二十分钟,菜就陆续都齐了。

最近天气开始有点冷了,宋璨从衣柜了选了白色的蕾丝长袖衬衫,下身配着一套黑色的半身碎花长裙,又穿了一双小白鞋出门。

这一套很学生,看着浓浓的青春气息。

饶是宋璨这种不怎么吃肥肉的人,都觉得还不错,连吃了两块。

“好呀,我会的婶,您也别送了,我出门拐个弯就到了。”

没注意到后边有个人一看见她,紧跟着下了楼,朝她跑来。

宋璨下车,又往前走了几分钟,抬头看到了中央饭店四个大字。

宋璨打扮好,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的出了门。

且占地很大,长线挺长。

等下次来,就可以换换样吃了。

磨磨蹭蹭地收拾好自己。

还是一样的黑板上,写着今日供应。

到底是谁?

当然她只吃了瘦的部分,肥的夹掉了。

虽然红烧肉不错,但她还是最喜欢吃排骨。

该说不说,不愧是城里最大的国营饭店,虽然不像百货大楼一样有三层,但是也有两层。

这晚,红婶硬是把宋璨送到家门口才走。

只不过今天这块黑板明显大得多,上面的菜色也更加丰富,招牌菜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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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南龄城最大的国营饭店叫中央饭店,宋璨三秒决定就去这家。

她刚看见黑板上写了,只不过怕吃不完,这次就没点。

宋璨吃好了,快乐地拎着包往外走。

起了床,身上犯了懒,不想动手做饭,宋璨决定还是到国营饭店去吃。

宋璨懵了一瞬,赶紧挣扎。

坐了大约十五六分钟,中央饭店站就到了。

衬着宋璨的小脸,愈加显得清丽逼人。

宋璨往公交站的方向走,就这么想着的功夫,突然被捂着嘴强势拉进一个拐角。

“那你以后常来啊!以后有什么事儿也记得跟我们说啊,知道不?”

配着这些菜,宋璨把饭都吃光了。

宋璨看了一圈,点了一份红烧肉,一份糖醋里脊,一份香菇油菜,一份拍黄瓜,以及三两米饭。

宋璨回了家,又照常缝了一会儿她自己的那个护膝,红婶的那个做好了,她自己的这个还差个尾巴。

这家饭店离得稍稍有点远,路上宋璨嫌累,没骑车,选择了搭公交往那边去。

随后宋璨又尝了糖醋里脊,外酥里嫩,酸甜可口,同样也很好吃。

不愧是最出名的饭店,大厨手艺果然在线。

来这的,都是不差钱的主儿,所以此刻也没人注意宋璨。

她现在会用煤炉蒸饭了,所以这次不用额外再买饭了。

站在外面,就能看见里面人不少,装修也明显好上不少,没那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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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来人明显力气很大,宋璨一时挣脱不过,只能跟着对方的力道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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