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4章 【前后不一】(2/3)111  1991南元警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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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流浪汉的尸体,为什么最后又出现在了着火的房子里,和她们死在一起?

祁大春眉头紧锁,厉声反驳:

“我上车前特意看了手表,瑞士表,走时很准的,就是两点零五分。”

我今年都五十四了,还能不能活二十年都是个未知数。

难道真的存在第三人?

你说你把尸体扔进狼洞喂狼了,那于溪她们三个是怎么死的?

又是谁放的火?

我现在这种情况,胁迫、侮辱妇女,处理尸体,包庇……

“看清楚了!”

葛敬堂的供述,与葛业的供述、现场的部分情况能够吻合一部分,但也存在巨大的矛盾点:

“你确定,你离开的时候,是凌晨两点零五分?看清楚了?”

流浪汉的尸体位置。

我要是真杀了人,我撒谎还有什么意义?

陈彬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葛敬堂,大脑在飞速运转。

如果他真的杀了人,似乎确实没有单独隐瞒杀人罪行的必要,因为其他罪行也足以让他万劫不复。

那么,真正的凶枪在哪里?

会不会是……是被狼拖出来的?或者……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

葛敬堂猛地抬起头,慌不择路地解释道,

我走的时候,她们三个还好好的!

是谁开的枪?

葛敬堂还想说什么,却被祁大春凶狠的眼神瞪了回去,只能灰头土脸、步履蹒跚地被押了出去。

果然,李奥家那把枪,不是凶枪。

他也有一把点三八零口径的枪?

可看着陈彬不容置疑的眼神,还是叹了口气,上前,像提小鸡一样将瘫软在审讯椅上的葛敬堂拎了起来。

如果葛敬堂凌晨两点零五分离开时她们还活着,那么在他离开后不久,到三点之前这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发生了什么?

是谁杀了她们?

“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杀人!”

这是弹道比对鉴定报告。

还是……真的存在那个神秘的第三人?

既然横竖都是重判,我何必在杀人这件事上撒谎?

葛敬堂用力点头,

我看分明是你为了掩盖你胁迫、侵犯她们的罪行,又怕流浪汉的事情暴露,所以一不做二不休,把她们三个连同那个流浪汉一起杀了,然后放火烧屋,毁尸灭迹!”

葛敬堂的这番话,听起来似乎有几分道理。

我承认,我胁迫她们,我不是人,我禽兽不如!

即,现场发现的点三八零子弹,并非由该支勃朗宁1910型手枪发射。”

而且,于溪三人的死亡时间,法医推断是在凌晨两点至三点之间。

是葛敬堂吗?

就在这时,审讯室的门再次被敲响。

“先带下去,关拘留室,严加看管。”陈彬对祁大春说道。

至于那个流浪汉的尸体为什么又出现在那里,我……我也不知道啊!

他的逻辑是:

葛敬堂愣了一下,随即答道:“我……我处理完尸体后,心里害怕,就把那把锤子……连同擦血的布,一起扔进狼洞旁边的山沟里了。具体位置我也记不清了,当时天太黑,心又慌……”

但我真的没有杀人!

这些罪名加起来,就算不判死刑,最少也得二十年吧?

祁大春本来想说,要不然再审审,上点手段说不定葛敬堂就交代了。

杀一个人是死,杀四个也是死,我有什么必要隐瞒?”

审讯室里只剩下陈彬和

他走到陈彬身边,低声说了几句,然后将报告递给了陈彬。

反正都是重罪,我何必再隐瞒杀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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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我……我好歹也是个教授,我也学过一些法律。

如果葛敬堂所说属实,他抛尸狼洞,那尸体为何最终出现在火灾现场?

陈彬不再追问时间,转而问道:“那把沾血的羊角锤呢?你扔了还是带走了?”

“葛敬堂!你还不老实!

他顿了顿:

结论部分,用清晰的黑体字打印着:

他承认了胁迫、侮辱、包庇、处理尸体等罪行,这些罪行加起来,刑期确实不会短。

“送检子弹(现场提取点三八零弹头)与样本枪支(从李奥家中搜获勃朗宁1910型手枪)发射的子弹,弹头膛线痕迹、击针撞痕等微观特征存在显著差异,不具备同一认定条件。

,我也……我也开车回家了。那时候,我看了一下手表,是凌晨两点零五分,我记得很清楚。”葛敬堂说道,语气肯定。

袁杰推门进来,脸色凝重,手里拿着一份刚刚打印出来的报告。

陈彬的目光在报告结论上停留了几秒,眼神变得更加深邃。

我没有杀她们!

“警察同志,你们要相信我!

陈彬接过报告,快速浏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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