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以身相许就算了,你只要别把我抓鱼的事情说出去就行。”
(╯‵□′)╯︵┻━┻
陆清河不想把鱼充公,只能挟恩图报,让宋思甜不要说出去。
做完这事,他便拿起篮子走人,招呼都不带跟宋思甜打一声。
宋思甜见他二话不说就走,连忙起身追了上去。
她喜欢那种我见犹怜的病娇美人,对陆清河这种糙汉子,谈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特别是看到他湿身后的八块腹肌公……
宋思甜:“……”
“我要走了。”说完,他走得更快了。
陆清河承了她的情,将抓来的鱼放进装野菜的篮子里,用野菜把鱼盖住,避免被其他人发现。
“所以呢?要我以身相许吗?”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遇到好看的,就以身相许,遇到丑的,就当牛做马报答他。
嗯,耳朵进水在他听来等同于脑子进水。
第一次听人这么理直气壮地说自己脑子进水。
“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这事说出去对她又没好处,她没理由不卖陆清河人情。
“你要走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
八皮:“他说娶你不如养头猪。”
八皮:“你差不多得了,陆清河在跟你说话呢!”
“你刚说什么?我耳朵进水没听清楚。”
就是可惜没长成她喜欢的样子。
这就难怪她会说出“以身相许”这种完全没有经过脑子的话。
抓鱼不犯法,但得充公,不能私有化。
好了,抱怨完了。
天灵盖以下不可描述,那不是脸都不能看了。
“你走慢点,我跟你一起走。”
特别是看到他湿身后那一头乌黑亮丽又浓密的头发,怎么看都像是那方面能力很强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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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思甜听罢,倒也没觉得他在关心她,只当他是随口一说。
宋思甜:“他说什么了?”
“抓鱼怎么了?”抓鱼有她以身相许重要吗?不对,抓鱼犯法吗?为什么不能说出去?
不能看脸,她要自己的盛世美颜何用?
宋思甜说以身相许,陆清河的长相无疑是好看的。
前年下半年全国实行公社化,很多东西都公有化,就连吃饭都是在大食堂吃,后来虽然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大食堂关闭,但该公有化的东西还是得充公。
宋思甜:“怎么了?”
八皮:“停!”
“不会游泳,以后少往河边跑。”他说这话,绝对不是关心宋思甜,是担心自己下次再去抓鱼又遇到宋思甜。
问八皮显然没用,那就装傻充愣问陆清河好了。
八皮:“这个世界有规定,天灵盖以下不可描述。”
被她甩了几步远的宋思甜冷漠。
陆清河不想跟她一起走,但又碍于有把柄在她手上,到底还是放慢了脚步。
陆清河:“……”
可以继续刚才的YY了。
“我家快断粮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他们家全是半大小子,还没老子,粮食对他们而言,已经不是粮食,是命,让他把命交出去,他宁愿把宋思甜再丢回河里。
宋思甜:“养猪容易娶我难,所以,娶我不如养头猪。”话虽这么说,但她并不相信这是陆清河说的话。
其中包括陆清河手中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