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2/2)111 黏人小毛球养护指南
青年戴着细边眼镜,白色实验服一尘不染,他从镜片中观察着每一项指标,许久,满意道:“不错,好了很多。”
顾逆向来自持,他的状态不受任何事情的影响,专业冷静到可怕。
此刻抱着顾逆的衣裳,却觉得比糖有诱惑力多了。
舒服。
——两个个体黏在一起,含情脉脉地说一些漫无边际的话,无聊至极。
淡淡的,有些清凉,一点儿也不腻。
“只是你这心率怎么回事?比往常高出百分之零点三,你这是经历了什么?”楚浄慢条斯理摘下手套,打趣道,“有喜欢的人了?”
楚浄:“安眠药可以断了。”
顾逆:“没有。”
第3章 偷衣毛球。
这人不差钱,多少资本塞人都塞不进来。作为典型的完美主义者,每一帧都追求尽善尽美。
傅知谨从来不给他讲戏,因为没有必要,此时沉默了一会儿。
怎么这么好闻?
*
小毛球幸福地往衣服里缩了缩,小圆尾巴都在晃动。
小蝴蝶开心地把东西串在手链上,亮闪闪的,说道:“小白,其实你喜欢吃糖可以自己去买,人类那边种类很多的。”
顾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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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向不是很能理解那种情感。
小毛球垂着的耳朵尖轻轻晃了晃。
傅知谨是第一个发现的。
白赴星边走边伸了个懒腰:“懒得跑。”
但是热忱、很注重氛围的爱情戏却一拍就死。
那部剧主角是顾逆,两人互相成就,多年来早已养成了默契。
这个人可以刻画出极其复杂矛盾的人物形象,创造无数经典的广为人知的角色。
“嗯。”白赴星心情不错。
说它是世界上最好闻的东西都不为过。
傅知谨当时第二部 想试试爱情戏。
白赴星给她一颗珍珠,挑了几根棒棒糖。
喳喳又在和前台小姐姐打情骂俏,看到白赴星,打了个招呼:“小白你回来了?”
顾逆代入不了,无法理解这种动机。
着他衣服,幸福地回到旅馆。
小兔妖嗜甜,喜欢一切甜津津的东西,曾经以为甜甜的味道是最好闻的。
回房后,白赴星重重扑到床上,抱着顾逆的衣裳,埋在他衬衫里面嗅了嗅,眨眼间化成一只毛茸茸的小团子,钻进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旅馆的主人常年不在,由一个叫喳喳的小鸟负责收钱打点。
傅知谨是他中学同学,两人相识于微时,关系很铁。傅知谨可以称得上天才,凭借小众题材剧情片一飞冲天。
说起来可能不信,荧幕上可以将各种复杂性格矛盾心理完美刻画的人,生活中仿佛没有感情一般,内心如一古井,淡然无波。
前台是只喜欢漂亮的小蝴蝶,经常去人类社会买亮闪闪的化妆品,顺便买一些糖放在旅馆售卖,大部分都是被白赴星买去的。
傅知谨为人自傲,圈内没几个看得起的。不过他有自傲的资本,家庭背景雄厚,又有天生的艺术直觉。